现就做好2017年化学化工学院“七七级校友”、“爱心基金”“波英”、“锋凌”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党、团或校级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品学兼优,上学年度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5、各助学金附加标准详见附件1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2017年12月11日前,各班级完成初评和公示工作
2、2017年12月30日前,资助人完成评选和公示工作
3、2018年元月20日前,完成助学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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