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足球外围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教育部《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学院特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学金评奖细则。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其中为某门课程成绩,为该课程的学分,N为已修毕的总学分;
4、 在籍在册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5、 科研能力突出,有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以湖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的被SCI和EI刊物收录的学术论文(必须已有完整的年卷期号),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
6、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有违法违纪行为者;(2)无正当理由缓考或一门课程考试(考查)首次修读时不及格者;(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4)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5)未按学校要求履行注册手续者。
二、评定程序
1、 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填写《湖北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申报国奖候选人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审批表、承诺书和科研成果等通知要求的相关复印件。
2、 学院组成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和本实施细则开展评定工作,评定结果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确定,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 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评定办法
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按下列原则进行量化评定:
1、 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且第一单位应为湖北大学,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被SCI刊物收录论文按照科发院公布的JCR查询网址确定影响因子,分值为影响因子;被EI刊物收录论文每篇计0.5分;授权发明专利每项计0.6分。
2、 上述第1条科研成果如学院老师(非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第一单位应为湖北大学,科研成果分值按上述第1条的50%计分;如标注共同第一作者,科研成果分值按照上述第1条的分值除以共同作者数计分(如通讯作者为学生,计入共同作者数);其他情况不计分。
3、 科研成果必须为本人在本校期间的科研内容,上述科研成果累计加分,如分值相同,考虑其他奖励。
4、 学校下达名额分为基本名额和奖励名额两部分,其中基本名额的测算依据为当年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总人数,奖励名额的测算依据为当年上报的高水平成果数。因此,学院确定名额按照基本(A)和奖励(B)两部分排序。具体排序办法如下:
a) 所有申请者的成果按照上述第1、2条计分后排序,由高到低,至取满A为止;
b) 所有申请者当年上报至学校的高水平成果按照上述第1、2条计分后另行单独排序,由高至低,至取满B为止;
c) 如有同时入选A和B的申请者,以A排序为准,因重复而空出的名额由b) 中排序人员依次递补。
d) 如最终确定的入选者因任何原因被取消资格,空出的名额由其在c) 确定的序列中排序人员依次递补。
*2017年,A=5,B=2
四、其它说明
1、 已获得当年度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若经评选获得国家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和奖金;已获得当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同学,若经评选获得国家奖学金,可兼得荣誉,但只颁发国家奖学金,每位学生在校期间仅能获1次国家奖学金。
2、 参评研究生所有科研成果材料截止时间以及提交的材料种类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申请人获奖材料仅限使用1次。
3、 申请休学、退学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提前毕业研究生按照实际在校时间进行评定;因公派出国项目延期的研究生在规定的延期时间内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其他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其他特殊情形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办法由学院研究确定。
4、 未能评选上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其成果如在下一年度学校规定的时间段之内,可再次使用。
五、评定小组
评定小组的组成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
成员: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班主任、研究生代表。
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