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党支部要根据校党委和学院分党委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本支部的争创目标,并将研究确定的党支部争创目标和具体计划填入相应的栏目内。
2、党员个人要按照本支部的争创目标制定本人的争创目标和具体打算。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争创目标要充分结合本单位和个人工作实际,实施求是,既要有具体的目标,又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3、党支部书记要对党员的争创目标和具体打算进行认真的审核和指导,使党员承诺的争创措施切实可行,争创目标更加清晰,并与党支部的争创目标相一致。
4、学院分党委要对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争创目标、具体打算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统一进行公布,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5、学院分党委和党支部要经常监督党员及时兑现个人承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出表率。
6、承诺书于10月14日前交到学院分党委备案,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7、《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争创目标承诺书》、《创先争优活动党员争创目标承诺书》见附件。